为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规范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根据《玉溪师范学院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我校于2023年4月15日举行了2023年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笔试)考核工作,本次考试涉及11个师范专业,共500余名考生,28个考场。
本次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前一天由国考中心负责考务工作,监考教师集中学习《玉溪师范学院监考人员职责》《玉溪师范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并进行考场布置。各相关学院通过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对相关考试学生开展品德教育和诚信教育,组织学习《玉溪师范学院考生须知》《玉溪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督促学生遵守考纪,诚实应考。
考试当天,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在监考人员的指引下有序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所有监考员认真履职,维护好考场秩序,副校长章新、教务处处长安镇宙和国考中心主任、教师教育学院院长王晶晶对各个考场进行巡视。